没多长时间,野鸡野兔腌制好了,秦朗便开始烧烤起来。
只是等他将野鸡野兔烤好,去水边洗菜的李崇义却还没回来,秦朗这才皱起了眉头。
“这家伙,难不成洗个菜还洗丢了不成?”小程瞅着李崇义离去的方向,皱着眉咕哝道。
“定是出事了。”秦朗将火堆熄灭,将桌椅和茶具等等东西都收了起来,随手递给小程一只兔子,自己撕了一只鸡腿,一边啃一边招呼着他向水源走去。
以李崇义的身手,只要不是碰到了会用黑雾来招呼人的物部氏人,并不会出现什么危险。
而且水源距离他们所在的地方并不远,若是真有危险,崇义定会直接放传讯鹤来通知他们。
以传讯鹤的速度,从水边到他们所在的地方,也不过须臾之间便能到,再不济,高声大喊提醒他们总能做得到。
毕竟物部氏祖地所在的这处山林,除了物部氏的人根本就没有外人,若是有人发现了崇义,岂会不多想他是否还有同伴?
审讯总是要的吧?
比如问问他的来意,以及他是和谁一起到了这里的。
只要不是一瞬间将崇义弄死,崇义便定会第一时间放出传讯纸鹤来通知他们。
而别看他们这帮人看不上崇义的这点战力,但其实李崇义并不是任谁都能捏扁搓圆的。
以他的身手,只要不是物部氏的那些族老们出手……
不,即便是物部氏的那些族老们出手,只要不是用黑雾,便没人会是崇义的对手。
在这样一个深山老林里,地处偏远又满是林瘴,普通人莫说进来,便是接近都难。
突然出现了一个陌生人,那些物部氏的族老怎会第一时间便直接把人弄死?
即便是秦朗,也不会这么做。
这点道理,连小程都懂。
“阿朗别急,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,那厮机灵的很,别看身手不怎么样,可心上却满是窟窿眼儿。”
“若真遇到了物部氏的人,便是凭借他的脑子,也能够给自己找到一条脱身的路。”
“而且就他身上带的那些毒和蛊,真遇到了物部氏的人,谁死还不一定呢!”
说不定,这家伙还能借机打入到敌人内部!
这可不是他瞎说,想当初在草原上,被突厥的巫师捉住,他不就因为三番五次差点逃脱而被人扒了个精光么?
那些巫师可是目的明确,知道崇义是什么人的,而不像是物部氏的这些人,对他们的来历根本一无所知。
且崇义好歹也在物部氏卧底做了那么长时间的细作,糊弄糊弄这些物部氏族老,应当是绰绰有余的。
这铁憨憨都知道的事情,秦朗又岂会不知?
是以他兵不着急,两人一边走一边啃着手里的烤肉,到了河边探查了一下踪迹,发现并无打斗痕迹,且河边湿地上留下的足印,也只有李崇义一人。
而且,河边也并无什么大型野兽的足迹,看来是他发现了什么,主动离开的,并非是被人劫持或者经过厮杀不得已离开的。
这下秦朗就更放心了,从系统空间里掏出一只寻踪鹤,用灵力激发之后,便和小程一起跟在寻踪鹤的后面,去寻李崇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