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子不大,加起来只有十几户房子,因为长时间没有人打理的原因,村里的房屋大多数都破败不堪,屋顶塌的塌,墙倒的倒,满是野草和灰尘。
锦衣卫从村头到村尾搜查了一边,愣是没有找到一座完整的房子,最后只好将保持得还算不错的一个祠堂收拾了一下。
毕竟相对于周围那些狭窄的房屋,祠堂的空间要大很多,空气也没有那么重的霉味。
出门在外,刘枫也没有计较什么,坐在铺上干草的地面上,拿出干粮和水,就这么吃了起来。
北方的干旱刚刚过去,万物复苏的初始阶段,除了迁移回来的飞鸟之外,地上连老鼠都少见,更别说其他野生动物了,所以在这种荒山野地,想要吃野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简单填了一下肚子,刘枫看着越来越暗的天空,直接躺下开始休息,前世的夜猫子,来到这里之后,硬生生养成了早睡早起的好习惯。
迷迷糊糊间,刘枫被外面一阵吵闹的声音给吵醒了。
“发生了什么事情?”
他坐起来,揉了揉眼睛。
“启禀主上,外面刚刚来了一群乱兵,人数约有两百人,现在我们的人正与他们交涉。”
锦衣卫百户拱手道。
“乱兵?”
刘枫站起来,走到祠堂的门口,远远望去,只见十数名锦衣卫排成人墙,将一群穿戴乾军制式装备的士卒拦在了村口。
之所以说他们是乱兵,那是因为从这些人身上,已经找不到军队该有的纪律和气质,只有浓浓的匪气,这些人身上的衣服甲胄也是七拼八凑胡乱穿着,有些人甚至在皮甲外面套了一件不合身的绸缎袍子,显得不伦不类。
最重要的还是在这些乱兵里面,有不少发髻散乱,但衣着华丽的漂亮女子。
从这些女子的姿色和肤色可以看出,她们应该都不是普通的平民百姓出身,毕竟普通人家,养不出这样的女子,很大可能是乱兵从大户人家抢夺过来的。
由于此时,锦衣卫都没有穿飞鱼服,而是普通的便装,少了统一服饰的神秘感和威胁力,因此在那些乱兵眼中,刘枫这一群人应该就是出远门的世家子弟,通俗来讲,就是肥羊。
“大哥,这羊很肥硕啊,别的先不说,你看那些马,马头高峻,方重少肉、如剥兔头,马眼满而泽、大而光,耳朵小而锐、状如削竹,全身筋肉匀称结实,以俺相马十数载的经验,这些都是一等一的好马,价值万金!”
在那群乱兵之中,一名个头瘦小,肤色黝黑的矮子,正双眼冒光地看着不远处空地上的战马。
乱兵首领是一个身材高大的方脸大汉,他也是识马的人,毕竟在北方当了十几年兵,见多了自然也就会了。
早在第一眼看到那些战马的时候,他就心动了,就算不卖掉,自己也可以用这些马组建一小队骑兵。
“大哥,对方人少,咱们动手吧!”
矮子脸上带着贪婪的神色,有些迫不及待道。
“先别急,对方人数虽然不多,但你仔细看,这些人都是好手,硬拼的话,就算胜了,我们的损失也不小,现在距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,咱们从长计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