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到底应该写好的方面,还是写不应该早恋啊?”
“头疼啊!不管了,就把我暗恋隔壁班的女生写进去好了。”
......
主考官老师在讲台上轻轻咳嗽了下,示意学生们安静作答。
李灏想了想,回忆起当初刚上大一那会儿,偷偷关注洛小可的情景。
那时候聚会,他总是有意无意地往洛小可的方向瞥去。
一旦发现洛小可不见了,便四处观察,寻找她的身影。
但谁曾,洛小可当时也是这样的表现,一旦发现李灏身边有女生,眉头便皱起来,故意走到他面前多说两句话,以示存在感。
这些喜欢都是平等的,相互吸引的。
但李灏也知道,许多男生选择追求一个女生时,或者一个女生苦苦暗恋一个男生时,往往会出现不平等的情况。
既然如此,干嘛不写一篇关于这方面的作文呢?
反正拿不拿奖又有什么所谓。
为了让文章更像高一学生的思想,李灏决定用第三人称的方式。
作文标题:“喜欢是一件平等的事。”
【我哥曾经告诉我,他高中的时候,暗恋过一个女生。
有一天他半夜从梦中醒来,做梦梦见她。
那时候住学校没有手机玩,他十分惆怅。
在床上瞪了一会儿眼睛以后,他跳起来麻利地披着衣服,趴在阳台上,希望能有人发现这个因为暗恋而忧伤的少年。
到阳台的时候才发现外面下着大雪,地上已经有着厚厚的积雪,天空中雪花还如筛灰一般落下。
但心怀着炽热,他丝毫没觉得冷。
北方下雪的冬夜格外寂静,此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以后,街上没有一个行人。
于是他在阳台冒着大雪站了一会儿,惆怅了一阵子之后,就回到床上继续惆怅……
直到几年之后,时过境迁,那个女生已经再无联系,而他也不是那能半夜扛住风雪的鸡血少年,他才领悟自己当时的心态。
当时的他不过是一种表演罢了,除了把自己感动一下,制造一点自己痴情的假象,一点意义都没有。
在感情中,往往觉得自己掏心掏肺,所做所为能够感天动地,闻者伤心,见者叹息,为什么偏偏感动不了对方?
我哥后来解释,在学生时代或者成年后,总是容易用一种自虐的方式制造出一种痴情的假象,来使得自己站在感情的道德制高点上,获得一种畸形的满足感和安全感。
其实无论是雪夜站在阳台或者是冒着大雨给她送一杯奶茶什么的,自己回想起来往往觉得如乔峰大战聚贤庄、关羽千里走单骑一样壮怀激烈。
而对于对方来说,一杯奶茶就是一杯奶茶,无法承载起你想要在上面寄托的山崩地裂的情怀。
少年的时候,总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的满腔爱意表达出来,而结果往往是陷入表演之中而不自知。
所以两个人的记忆才会出现偏差,那些你觉得刻骨铭心的过去,对方往往没有同样的感觉,甚至茫然不知。
成长的标志就是懂得克制自己。
克制自己的情绪,克制自己的表演欲,甚至克制自己的喜欢。
少年时候,喜欢一个人恨不能把她变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,她刚说冷,自己这边心里已经结冰了,她说难过,自己立马如丧考妣,比她还难过,唯恐无法将自己的爱意表达出来。
而事实上,谁也无法承担起另一个人的价值寄托,只有做一个独立、有价值的人,才能真正学会去爱另一个人。
也千万不要尝试改变另一个人,这注定是徒劳的。
做自己就好,喜欢的真谛在于相互的吸引、志趣相投的同行,而不是追逐和依附。
希望学生时代的喜欢是两人的互相欣赏,而不是彼此的你追我赶。】
李灏写完后,很满意。
反正洛小可也不在考场上,他也没有继续待在这里的必要了。
“老师,交卷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