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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命之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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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:我在这里杀人(2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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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收拾妥当,化妆后才悄无声息离开了暗龙小区。

每一步,他都无比小心谨慎。他的身上有着一个小包,小包里面是另外一套衣服鞋袜以及卸妆水。至于双子剑,被他包装成了挑着包的棍子。

他需要离开这里,并且确认没有任何人注意自己,没有任何危险后,才会换成父母熟悉的高中生打扮。

因为斩杀了太多的凶徒,而且还得罪了创世组织。

所以陈卓必须保持最高警惕,绝对不能给父母带去任何麻烦。

“嗯,应该没有任何人注意到我。”

在大街上走了十几分钟,陈卓心中默默道。

他并没有感应到危险,以他如今的危险感知,除非是武者,否则基本上不太可能瞒过他。

“确认安全!”

陈卓深吸一口气,就准备找一个肯德基,进入里面的厕所换衣服。像肯德基这样24小时营业的店铺,人流量大、年轻人又多。他的进出基本上不可能引起任何人的注意。

然而正在这时。

他眉心猛跳。

“怎么回事?”

陈卓面不改色,但是脚步却微不可查转移了方向,取消了去肯德基的计划,而是继续朝前走去。

他感应到了危险!

突兀而来的危险。

有人在跟踪他。

“怎么回事?难道有人认出我来了?这怎么可能,我这次出来没有任何人知道。除非有人一直守在暗龙小区周围盯着每一个人的进出。”

一瞬间,他的脑海中闪过无数个念头。

同时慢慢变换路线,朝着人流稀少的街道走去。

他倒是要看看,到底是何方神圣在跟踪他。

……

……

距离陈卓大约一百多米远处的一栋高楼里,一名光头男子淡淡扫了一眼外面,看向旁边的小胖子:“胖子,确认是否此人?”

胖子跟地鼠似的冒出头看了远处一眼,在0.1秒内就缩了回来,眼里有着悲壮,咬牙切齿道:“确认,就算化成灰我也认得,他就是血剑,就是他杀了老余,斩断了郑哥的肩膀,让郑哥被擒。

此仇不共戴天!

可惜我实力太低微,当时倾尽一切办法也无法挽救颓势。幸亏我的速度比对方快,这才逃出生天,不然彭哥你就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……”

“劳资没头发。”

光头男子没好气开口,同时声音变得冷厉:“我们创世组织的情报果然强大,昨晚传来消息,有人说血剑这两天会经过这条路,让我们提前在此处等待。现在果然等到了他。胖子,你跟血剑打过交道,接下来你带路。今天我们务必要将此人杀了,给组织一个交代。否则钱护法怪罪下来,你我都要受到组织内最严厉的惩罚。”

“我……我带路?”

小胖子脸上的肉都在哆嗦,但是下一秒见到光头男子阴沉的脸色,立即拍着胸脯道:“义不容辞!”

光头男子看了他一眼,淡淡道:“不必担心。血剑实力太强,我们不会让组织里的人去送死。只是为了以防万一,所以组织上派了我们五人去围剿血剑。但真正出手的只有一人。”

“一人?”

胖子一愣。

谁啊?

难道是组织内的准武者?否则谁单打独斗能够杀了血剑?

光头并没有开口,而是盯着陈卓离去的方向,露出惊喜:“太好了,血剑开始朝着人流量少的街道走。胖子,跟上!”

十分钟后,光头眼里的惊喜愈发浓郁:“血剑这是自己找死啊,居然来到了郊区。在这里动手,简直是天赐良机。胖子,你带领其他三人绕到前面去拦住血剑,防止对方逃跑。”

“光哥,那你呢?”

胖子一呆。

光头男子不再遮掩,从身上掏出一把手枪:“我在这里……杀人。”

小胖子眼珠子一下瞪的滚圆。

手枪!

热武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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