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喜欢就好。”
“非常喜欢。”
“你很喜欢小帆帆?”
“是啊,想见他。”叶佳期加了个“委屈”的表情。
过了很久,那头回复——
“小帆帆是我从福利院收养的,叶小姐要是喜欢的话,我可以变更收养关系。”
“什么意思?我不是很懂。”
叶佳期没有领养过孩子,对这些,自然不太懂。
而且,她一向都是个法盲。
“可以将小帆帆的收养权转让给叶小姐。”
“不不,叶先生,你不喜欢小帆帆了吗?你不要抛弃小帆帆。”
虽然她很喜欢小帆帆,但她的能力肯定不及叶先生,她连自己的房子都没有。
小帆帆跟着她,会吃苦的。
“我也舍不得。”
“是啊,小帆帆那么可爱,叶先生,他跟着你会好点。”叶佳期连忙道。
“小孩子有个母亲,会好点。”
“叶先生,这个不急,您以后……会结婚的吧?”
“我是不婚族。”
叶佳期愣了愣,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。
“叶小姐,还有一种办法,可以将收养关系变更为……共同收养。”
“是吗?”叶佳期像是看到了希望,“我不太懂的,叶先生,您能跟我解释一下吗?”
“不复杂,去公证处变更即可。以后,小帆帆就是我们共同收养的孩子,各尽义务。”
“可以这样?”叶佳期还是不懂。
“可以,不影响叶小姐以后的婚姻,但叶小姐需要对小帆帆尽义务。叶小姐你认真考虑一下,毕竟我不婚,叶小姐还是要结婚的,是吧?”
叶佳期懂叶先生的意思。
他是怕她以后有了自己的孩子,就把小帆帆忘了。
或者是,怕她以后结了婚,她的老公不允许她再对小帆帆尽义务。